學員須知

一、開、停課及結業

  1. 敬請留意報名課程之開課日期、上課時間及地點,本中心將以簡訊通知。
  2. 課程遇特殊狀況須延期或停止開課時,本中心以簡訊、電話或電子郵件等聯繫相關辦理事宜。
  3. 遇風災、地震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停課事項(政府宣佈不上課),各課程順延一週或擇期補課。
  4. 各類班次未滿規定之開班人數時,本校有權停開或延後開課。 如遇特殊情形,將保有調整師資、課程內容或上課教室等權利。
  5. 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,凡缺課時數未達該班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即發給結業證書。符合結業資格者,可登錄公務人員研習時數或教師研習時數。

二、非學分班退費

  1. 各班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之基本人數則不予開班,所繳費用全數退還。
  2. 凡已確定開班之課程,於開課前學員自行辦理退費者,學費退百分之八十.
  3. 開課後,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時數未逾三分之一者退還學費之半數。
  4. 申辦退費時間已逾總時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
三、其他

  1.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,無法提供補課及調課服務。
  2. 課程無法提供旁聽服務,亦不可攜伴陪同參加。
  3. 繳費前須詳讀優惠方案,方案經選定後,不得變更,繳費後溢繳費用不退費,若已繳費用不足請補差額。